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法律事务室主任吴常青教授应邀作《学生纪律处分的实体、程序与证据》报告

2020年12月11日 17:11  点击:[]

    2020年12月11日(周五)下午,法律事务室主任吴常青教授应邀在七号教学楼报告厅面向在学生工作一线的各学院辅导员和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作了题为《学生纪律处分的实体、程序与证据》的报告。报告将发生的真实案例、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相结合,深入阐释了什么是学生纪律处分、剖析了纪律处分的实体规定以及对纪律处分作出的程序要求和证据收集方面的注意问题,确保纪律处分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上一条:法律事务室朱德安应邀作法学专业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下一条:关于公布《天津商业大学章程》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