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经济风险,确保《天津商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有效实施,2017年11月2日下午2:00,在各部门、学院合同承办人员参加下,法律事务室主任吴常青结合学校合同管理相关规范及合同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合同订立、签署、履行合同等方面对《天津商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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