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务室负责“天津商业大学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合同章)的日常使用审核。
2.合同章用于以“天津商业大学”名义对外签订的涉及资金往来的各类合同、协议,主要包括工程类合同、采购类合同、横向科研合同、外协合同、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捐助类合同等。
3.合同章需经“OA协同办公平台--法律事务--签订合同审签单”审签完毕后方可使用,无需另行发起用章申请。未经审签程序的不可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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